适应症为1.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2.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其表现为情绪高涨、夸大或易激惹、自我评价过高、睡眠要求减少、语速加快、思维奔逸、注意力分散或判断力低下(包括紊乱或过激行为)。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利培酮片
商品名称:利培酮片(卓夫)
英文名称:risperidone tablets
【主要成份】本品活性成份:利培酮。
【成 份】
化学名:3-[2-[4-(6-氟-l,2-苯并异噁唑-3-基)-l-哌啶基]乙基]-6,7,8,9,-四氢-2-甲基-4h-吡啶并[1,2-α]嘧啶-4-酮
分子式:c23h27fn4o2
分子量:410.49
【性 状】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呈白色。
【适应症/功能主治】适应症为1.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2.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其表现为情绪高涨、夸大或易激惹、自我评价过高、睡眠要求减少、语速加快、思维奔逸、注意力分散或判断力低下(包括紊乱或过激行为)。
【规格型号】1mg*10s*3板
【用法用量】1.精神分裂症 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开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若病人原来使用的是长效抗精神病药,则可用本品治疗来替代下一疗程的用药。已用的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是否需要继续则应定期地进行重新评定。 成人:每日1次或每日2次。起始剂量1mg,在1周左右的时间内逐渐将剂量加大到每日2~4mg,第2周内可逐渐加量到每日4~6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一般情况下,最适剂量为每日2~6mg。每日剂量一般不超过10mg。 2.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 推荐起始剂量每日1次、每次1~2mg,剂量可根据个体需要进行调整。剂量增加的幅度为每日1~2mg,剂量增加至少隔日或间隔更多天数进行。大多数患者的理想剂量为每日2~6mg,在所有的对症治疗期间,应不断地对是否需要继续使用本品进行评价。 3.肝肾功能损害的患者 肾功能损害患者清除抗精神病药物的能力低于健康成人;肝功能损害患者血浆中游离利培酮的浓度有所增加。无论何种适应症,肾功能损害患者或肝功能损害患者的起始及维持剂量应减半,剂量调整应减缓。此类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应慎重。
【不良反应】在一项临床试验中评价本品的安全性,9712例不同类型的精神病患者(包括成人、老年痴呆患者和儿童)至少接受本品一个剂量的治疗。其中2626例患者在参加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时接受了本品的治疗。在治疗状况和持续时间上有很大的区别,包括双盲、定量和不定量、安慰剂或活性对照试验和开放期试验的住院和门诊患者,短期(至12周)和长期(至3年)给药(交叉分类)。
【禁 忌】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1.患有心血管疾病的人(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脱水、失血或脑血管疾病) 应慎用,从小剂量开始并应逐渐加大剂量(见【用法用量】) 2.由于本品具有α 受体阻断活性, 因此在用药初期和加药速度过快时会发生(体位性)低血压,此时则应考虑减量。 3.同其他具有多巴胺受体拮抗剂性质的药物相似,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其特征为有节律的不随意运动, 主要见于舌及面部。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止服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4.已有报道指出,服用经典的抗精神病药会出现恶性综合征, 其特征为高热、颤抖、意识改变和肌酸磷酸酶水平升高。此时应停用包括本品在内的所有抗精神病药物。 5.患有帕金森氏综合征的病人应慎用本品,因为在理论上该药会引起此病的恶化。 6.经典的抗精神病药会降低癫痫的发作阈值, 故患有癫痫的病人应慎用本品。 7.服用本品的患者应避免进食过多,以免发胖。 8.鉴于本品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在与其作用于中枢的药物同时服用时应慎用。 9.本品对需要警觉性的活动有所影响。因此,在了解到患者对该药的敏感性前, 建议患者不应驾驶汽车或操作机器。
【儿童用药】对于15 岁以下儿童目前尚缺乏足够的临床经验。
【老年患者用药】建议起始剂量为一日0.5mg或更低,根据个体需要,剂量逐渐加大到一日二次,一次1-2mg,剂量调整间隔应不少于1周,剂量增减的幅度为每日二次,每次0.5mg。在获得更多的经验前,老年人加量过程中应慎重。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怀孕妇女服用本品是否安全尚不明确。动物实验表明:利培酮对生殖无直接的毒性,也无致畸作用。尽管如此,除非益处明显大于可能的危险,怀孕妇女仍不应服用本品。本品是否会经人体乳汁排泄尚不清楚。动物实验表明,利培酮和9-羟基利培酮会经动物乳汁排出。因此, 服用本品的妇女不应哺乳。
【药物相互作用】1.本品可拮抗左旋多巴及其它多巴胺促效剂的作用。 2.酚胺咪嗪及其他的肝酶诱导剂会降低本品活性成分的血浆浓度,一旦停止使用酚胺咪嗪或其它的肝酶诱导剂,则应重新确定使用本品的剂量,必要时可减量。 3.酚噻嗪、三环抗抑郁药和一些β-阻断剂会增加本品的血药浓度,但不增加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血药浓度。 4.当和其它高度蛋白结合的药物一起服用时,不存在有临床意义的血浆蛋白的相互置换。
【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药理毒理】本品为苯并异恶唑衍生物,是新一代的抗精神病药。其活性成份利培酮是一种具有独特性质的选择性单胺能拮抗剂,它与5?羟色胺能的5-ht2受体和多巴胺的d2受体有很高的亲和力。利培酮也能与α1-肾上腺素能受体结合,并且以较低的亲和力与h1?组胺能受体和α2-肾上腺素受体结合。利培酮不与胆碱能受体结合。利培酮是强有力的d2拮抗剂,可以改善精神分裂症的阳性症状,但它引起的运动功能抑制,以及强直性昏厥都要比经典的抗精神病药少。对中枢系统的5?羟色胺和多巴胺拮抗作用的平衡可以减少发生锥体外系副作用的可能,并将其治疗作用扩展到精神分裂症的阴性症状和情感症状。
【药代动力学】尚不明确。
【贮 藏】密封。
【包 装】1mg*10s*3板/盒。
【有 效 期】24 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808
【生产企业】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 | 利培酮片(卓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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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 | 利培酮片 |
商品名/品牌 | 利培酮片/卓夫 |
主要成份 | 本品活性成份:利培酮。 |
功效与作用 | 适应症为1.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2.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其表现为情绪高涨、夸大或易激惹、自我评价过高、睡眠要求减少、语速加快、思维奔逸、注意力分散或判断力低下(包括紊乱或过激行为)。 |
用法用量 | 1.精神分裂症 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开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若病人原来使用的是长效抗精神病药,则可用本品治疗来替代下一疗程的用药。已用的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是否需要继续则应定期地进行重新评定。 成人:每日1次或每日2次。起始剂量1mg,在1周左右的时间内逐渐将剂量加大到每日2~4mg,第2周内可逐渐加量到每日4~6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一般情况下,最适剂量为每日2~6mg。每日剂量一般不超过10mg。 2.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 推荐起始剂量每日1次、每次1~2mg,剂量可根据个体需要进行调整。剂量增加的幅度为每日1~2mg,剂量增加至少隔日或间隔更多天数进行。大多数患者的理想剂量为每日2~6mg,在所有的对症治疗期间,应不断地对是否需要继续使用本品进行评价。 3.肝肾功能损害的患者 肾功能损害患者清除抗精神病药物的能力低于健康成人;肝功能损害患者血浆中游离利培酮的浓度有所增加。无论何种适应症,肾功能损害患者或肝功能损害患者的起始及维持剂量应减半,剂量调整应减缓。此类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应慎重。 |
副作用 | 在一项临床试验中评价本品的安全性,9712例不同类型的精神病患者(包括成人、老年痴呆患者和儿童)至少接受本品一个剂量的治疗。其中2626例患者在参加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时接受了本品的治疗。在治疗状况和持续时间上有很大的区别,包括双盲、定量和不定量、安慰剂或活性对照试验和开放期试验的住院和门诊患者,短期(至12周)和长期(至3年)给药(交叉分类)。 |
禁忌 | 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的人(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脱水、失血或脑血管疾病) 应慎用,从小剂量开始并应逐渐加大剂量(见【用法用量】) 2.由于本品具有α 受体阻断活性, 因此在用药初期和加药速度过快时会发生(体位性)低血压,此时则应考虑减量。 3.同其他具有多巴胺受体拮抗剂性质的药物相似,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其特征为有节律的不随意运动, 主要见于舌及面部。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止服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4.已有报道指出,服用经典的抗精神病药会出现恶性综合征, 其特征为高热、颤抖、意识改变和肌酸磷酸酶水平升高。此时应停用包括本品在内的所有抗精神病药物。 5.患有帕金森氏综合征的病人应慎用本品,因为在理论上该药会引起此病的恶化。 6.经典的抗精神病药会降低癫痫的发作阈值, 故患有癫痫的病人应慎用本品。 7.服用本品的患者应避免进食过多,以免发胖。 8.鉴于本品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在与其作用于中枢的药物同时服用时应慎用。 9.本品对需要警觉性的活动有所影响。因此,在了解到患者对该药的敏感性前, 建议患者不应驾驶汽车或操作机器。 |
相互作用 | 1.本品可拮抗左旋多巴及其它多巴胺促效剂的作用。 2.酚胺咪嗪及其他的肝酶诱导剂会降低本品活性成分的血浆浓度,一旦停止使用酚胺咪嗪或其它的肝酶诱导剂,则应重新确定使用本品的剂量,必要时可减量。 3.酚噻嗪、三环抗抑郁药和一些β-阻断剂会增加本品的血药浓度,但不增加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血药浓度。 4.当和其它高度蛋白结合的药物一起服用时,不存在有临床意义的血浆蛋白的相互置换。 |
贮藏 | 密封。 |
包装 | 1mg*10s*3板/盒。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808 |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