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为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短期(4周和6周)对照试验中确立了阿立哌唑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阿立哌唑片
商品名称:阿立哌唑片
英文名称:aripiprazole tablets
【主要成份】 阿立哌唑。
【成 份】
化学名:7-{4-[4-(2,3-二氯苯基)-1-哌嗪基]丁氧基}-3,4-二氢-2(1h)-喹啉酮
分子式:c23h27n3o2cl2
分子量:448.38
【性 状】 本品为片剂。
【适应症/功能主治】 适应症为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短期(4周和6周)对照试验中确立了阿立哌唑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
【规格型号】5mg*20s
【用法用量】阿立哌唑的推荐起始剂量和治疗剂量是10或15mg/天,不受进食影响。系统评估显示阿立哌唑的临床有效剂量范围为10~30mg/天。高剂量的疗效并不优于10mg或15mg/天的低剂量。用药2周内(药物达稳态所需时间)不应增加剂量,2周后,可根据个体的疗效和耐受情况适当调整,但加药速度不宜过快。
【不良反应】在7,951例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躁狂发作和阿尔茨海默性痴呆患者参加的多剂量、上市前临床试验中评价了阿立哌唑的安全性;其中暴露量约为5,235个病例年。总计2,280例阿立哌唑服用者至少治疗了180天,1,558例阿立哌唑治疗者至少治疗了1年。
【禁 忌】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阿立哌唑具有a1-肾上腺素能受体的拮抗作用,可能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在阿立哌唑治疗精神分裂症(n=926)的5项短期安慰剂对照试验中,与体位性低血压相关事件的发生率包括:体位性低血压(安慰剂1%,阿立哌唑1.9%)、体位性头晕(安慰剂1%,阿立哌唑0.9%)和晕厥(安慰剂1%,阿立哌唑0.6%)。在阿立哌唑治疗双相障碍躁狂发作(n=597)的短期安慰剂对照试验中,与体位性低血压相关事件的发生率包括:体位性低血压(安慰剂0%,阿立哌唑0.7%)、体位性头晕(安慰剂0.5%,阿立哌唑0.5%)和晕厥(安慰剂0.9%,阿立哌唑0.5%)。
【儿童用药】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老年患者用药】在上市前临床试验中接受阿立哌唑治疗的7,951例患者中,991例(12%)年龄≥65岁,789例(10%)年龄≥75岁。991例患者中的大多数(88%)被诊断为阿尔茨海默性痴呆。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在怀孕妇女中进行适当的并且控制良好的研究。怀孕妇女服用阿立哌唑是否会引起胎儿损害或影响生殖能力,尚不清楚。对于孕妇,只有当对胎儿的潜在利益高于潜在危险时,才可以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鉴于本品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在与其它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和乙醇合用时应慎重。因其拮抗a1-肾上腺素能受体,故阿立哌唑有可能增强某些抗高血压药的作用。
【药物过量】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共报道了76例故意或意外阿立哌唑过量,包括单独使用阿立哌唑过量和与其它药物合并用药时过量,没有死亡病例。44例已知结果的病例中,33例恢复并且没有后遗症,1例恢复但有后遗症(瞳孔散大和感觉异常)。已知阿立哌唑最大急性摄入量为1,080mg(每日推荐最大剂量的36倍),该患者完全恢复。76例中包括10例故意或意外阿立哌唑过量的儿童病例(年龄12岁或以下),阿立哌唑最大摄入量为195mg,没有死亡病例。
【药理毒理】与其它具有抗精神分裂症的药物一样,阿立哌唑的作用机制尚不清楚。但目前认为是通过d2和5-ht1a受体的部分激动作用及5-ht2a受体的拮抗作用的介导而产生。与其它受体的作用可能产生阿立哌唑临床上某些其它的作用,如对α1受体的拮抗作用可阐释其体位性低血压现象。
【药代动力学】阿立哌唑片口服后吸收良好,血浆浓度在3~5小时内达到峰值,片剂的绝对口服生物利用度是87%。阿立哌唑可以单独服用或与食物一起服用。与标准高脂肪膳食一起服用阿立哌唑15mg片,没有显著影响阿立哌唑及其活性代谢物—脱氢阿立哌唑的cmax和auc,但使阿立哌唑和脱氢阿立哌唑的tmax分别推迟了3小时和12小时。
【贮 藏】密封,置阴凉处。
【包 装】5mg*20s/盒。
【有 效 期】36 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501
【生产企业】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 | 阿立哌唑片(博思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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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 | 阿立哌唑片 |
商品名/品牌 | 阿立哌唑片/博思清 |
主要成份 | 本品主要成份阿立哌唑。 |
功效与作用 | 适应症为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短期(4周和6周)对照试验中确立了阿立哌唑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 |
用法用量 | 阿立哌唑的推荐起始剂量和治疗剂量是10或15mg/天,不受进食影响。系统评估显示阿立哌唑的临床有效剂量范围为10~30mg/天。高剂量的疗效并不优于10mg或15mg/天的低剂量。用药2周内(药物达稳态所需时间)不应增加剂量,2周后,可根据个体的疗效和耐受情况适当调整,但加药速度不宜过快。 |
包装 | 10mg*7片/盒。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501 |
生产企业 |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