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利拉萘酯乳膏
商品名称:良奇
汉语拼音:Lilanaizhirugao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拉萘酯,其化学名称为:N-(6-甲氧基-2-吡啶基)-N-甲基氨基硫代甲酸-(5,6,7,8-四氢)-2-萘酯。
其结构式如下:
分子式:C18H20N2O2S
分子量:328.44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适应症】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规格】2%
【用法用量】外用,每天1次涂于患处。
【不良反应】
1611例受试者的临床试验安全性评价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30例(1.86%)。其中主要为接触性皮炎17例(1.06%),瘙痒4例(0.25%),发红3例(0.19%),红斑、疼痛、刺激感各2例(0.12%)。此外,发生率小于1%的不良反应有皮炎、自身敏感性皮炎及潮红。
【禁忌】
下列患者禁用:
1.对利拉萘酯及本品所含其它化学成分有过敏史者。
2.对其它外用抗真菌药物有过敏史者。
3.临床上与皮肤念珠菌病、汗疱疹、掌跖脓疱病、脓皮病以及其他皮肤炎症难以鉴别的患者。
【注意事项】
1.禁用于角膜、结膜等部位。
2.不慎入眼时,请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到医院接受医生检查。
3.禁用于明显糜烂部位。
4.涂布部位如出现接触性皮炎、瘙痒、发红、红斑、疼痛、刺激感等,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措施,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期间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不确定,因此妊娠或准备妊娠的妇女应权衡利弊慎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儿童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不明确(无使用经验)。
【老年用药】由于一般老年人生理机能低下,故应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尚不明确。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毒理】
药理作用:
利拉萘酯为硫代氨基甲酸酯类抗真菌药,属角鲨烯环氧化酶抑制剂,通过阻碍真菌细胞膜角鲨烯环氧化反应,影响作为细胞膜构成成分的麦角甾醇的合成,发挥抗真菌作用。
利拉萘酯对皮肤丝状真菌(发癣菌属、小孢子菌属、表皮癣菌属)有强抗真菌作用,对其他丝状真菌、暗色真菌、双态性真菌也显示出抗真菌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利拉萘酯致突变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一般生殖毒性试验中,SD大鼠皮下给予利拉萘酯,对母体的最大无毒性反应剂量为20mg/kg,对生殖过程及胎鼠的最大无毒性反应剂量为100mg/kg。致畸敏感期毒性试验中,皮下给予利拉萘酯对母体的最大无毒性反应剂量为300mg/kg,对胎鼠的最大无毒性反应剂量为100mg/kg,围产期毒性试验中,皮下给予利拉萘酯对母体和新生仔鼠的最大无毒性反应剂量为30mg/kg。
【药代动力学】
在健康成年人背部涂抹2%利拉萘酯乳膏5g,单次或连续给药7天,用气相色谱法连续测定血浆和尿液中原形药物浓度(检出限:1ng/ml),结果显示,单次和连续7天给药结果相同,即给药后336小时在血浆和尿液中均检不出原形药物。
【贮藏】遮光,密封,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包装】药用铝塑管装,10g/支/盒。
【有效期】24个月
【执行标准】WS1-XG-003-2012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733
【生产企业】江苏中丹制药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 | 利拉萘酯乳膏(良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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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 | 利拉萘酯乳膏 |
商品名/品牌 | 利拉萘酯乳膏/良奇 |
主要成份 | :利拉萘酯。 |
功效与作用 | 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外用,每天1次涂于患处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个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733 |
生产企业 | 江苏中丹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