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急慢性白血病,对慢性粒细胞型白血病近期疗效较好,作用快,但缓解期短;2、后天性溶血性贫血,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系统性红斑狼疮;3、慢性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与自体免疫有关的肝炎)、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变;4、甲状腺机能亢进,重症肌无力;5、其他:慢性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节段性肠炎、多发性神经根炎、狼疮性肾炎、增殖性肾炎、wegener氏肉芽肿等。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硫唑嘌呤片
商品名称:金泉
【主要成份】 本品只要成份为硫唑嘌呤。
【成 份】
化学名:6-[(1-甲基-4-硝基-1h-咪唑基-5-)硫代]-1h-嘌呤
分子式:c9h7n7o2s
分子量:277.27
【性 状】 本品为淡黄色片。
【适应症/功能主治】 1、急慢性白血病,对慢性粒细胞型白血病近期疗效较好,作用快,但缓解期短;2、后天性溶血性贫血,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系统性红斑狼疮;3、慢性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与自体免疫有关的肝炎)、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变;4、甲状腺机能亢进,重症肌无力;5、其他:慢性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节段性肠炎、多发性神经根炎、狼疮性肾炎、增殖性肾炎、wegener氏肉芽肿等。
【规格型号】50mg/片
【用法用量】 1.口服每日1.5mg~4mg/kg,一日1次或分次口服。2.异体移植,每日2mg~5mg/kg,一日1次或分次口服。3.白血病,每日1.5mg~3mg/kg,一日1次或分次口服。
【不良反应】较巯嘌呤相似但毒性稍轻,可致骨髓抑制,肝功能损害,畸胎,亦可发生皮疹,偶见肌萎缩。
【禁 忌】已知对本品高度过敏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致肝功能损害,故肝功能差者忌用,亦可发生皮疹,偶致肌肉萎缩,用药期间严格检查血象。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患者用药】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可致畸胎,孕妇忌用。
【药物相互作用】别嘌呤醇可抑制巯基嘌呤(后者是硫唑嘌呤的活性代谢物)代谢成无活性产物,结果使巯基嘌呤的毒性增加,当二者必须同时服用时,硫唑嘌呤的剂量应该大大地减低,硫唑嘌呤可降低6-巯嘌呤的灭活率,6-巯嘌呤的灭活通过下列方式:酶的s-甲基化,与酶无关的氧化,或是被黄嘌呤氧化酶转变成硫尿酸盐等。硫唑嘌呤能与巯基化合物如谷胱甘肽起反应,在组织中缓缓释出6-巯嘌呤而起到前体药物的作用。
【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药理毒理】在体内几乎全部转变成6-巯基嘌呤而起作用。由于其转变过程较慢,因而发挥作用缓慢。它能抑制friend白血病,抑制病毒对小鼠的感染,使脾脏肿大得到抑制,使脾脏及血浆内病毒滴度下降。大鼠长期腹腔注射本品达4~5个月时出现体重下降、严重贫血和网织细胞增加。家兔于妊娠早期给予本药,可引起畸胎,主要是肢体发育受到影响。可通过对rna代谢的干扰而具有免疫抑制作用。若小剂量长期存在于培养基中,可抑制致敏的淋巴细胞在体外的杀伤细胞作用。
【药代动力学】硫唑嘌呤的肠吸收较6-巯基嘌呤为佳,口服吸收良好,进入体内后很快被分解为6-巯基嘌呤,然后再分解代谢而生成多种氧化的和甲基化的衍生物,随尿排出体外,24小时尿中排泄量为50%~60%,48小时内大便排出12%,血中浓度低,服药后1小时达最高浓度,3~4小时血中浓度降低一半,用药后2~4天方有明显疗效。
【贮 藏】遮光,密封保存。
【包 装】50毫克*50片/盒。
【有 效 期】24 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0153
【生产企业】浙江奥托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 | 硫唑嘌呤片(金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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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 | 硫唑嘌呤片 |
商品名/品牌 | 硫唑嘌呤片/金泉 |
主要成份 | 硫唑嘌呤,化学名称为:6-[(1-甲基-4-硝基-1h-咪唑基-5-)硫代]-1h-嘌呤。 |
功效与作用 | 1、急慢性白血病,对慢性粒细胞型白血病近期疗效较好,作用快,但缓解期短;2、后天性溶血性贫血,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系统性红斑狼疮;3、慢性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与自体免疫有关的肝炎)、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变;4、甲状腺机能亢进,重症肌无力;5、其他:慢性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节段性肠炎、多发性神经根炎、狼疮性肾炎、增殖性肾炎、wegener氏肉芽肿等。 |
用法用量 | 1.口服每日1.5mg~4mg/kg,一日1次或分次口服。2.异体移植,每日2mg~5mg/kg,一日1次或分次口服。3.白血病,每日1.5mg~3mg/kg,一日1次或分次口服。 |
副作用 | 1.过敏反应 :非常罕见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临床可观察到以下几种过敏反应,主要表现为 :全身不适、头晕、恶心、呕吐、腹泻、发热、寒战、疹病、皮疹、脉管炎、肌痛、关节痛、低血压、肝肾功能失调和胆汁郁积( 参见胃肠道反应部分) 。 多数情况下,重复给药证明不良反应与本品相关。 大多数不良反应在立即停止服用硫唑嘌呤并给予适宜的支持性循环治疗后消失。曾有报导极个别病例因明显病变而导致死亡。 当出现本品过敏反应后,应根据患者的个体情况,慎重考虑继续使用本品治疗的必要性。 2.致癌性( 参见[注意事项]) - 良性和恶性肿瘤(包括囊肿和息肉) 罕见肿瘤,包括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和其他恶性肿瘤,尤其是皮肤癌(黑色素瘤和非黑色素瘤)、肉瘤(卡波氏肉瘤和非卡波氏肉瘤)以及原位子宫颈癌,急性骨髓性白血病和骨髓发育不良。(参见[注意事项]) 接受免疫抑制剂的患者,其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和其它恶性肿瘤,尤其是皮肤癌(黑色素瘤和非黑色素瘤)、肉瘤(卡波氏肉瘤和非卡波氏肉瘤)和原位子宫颈癌发生的危险性增加,特别是接受冲击性治疗的移植患者,该治疗应维持在最低的有效剂量水平。免疫抑制的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其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发生的危险性与普通人群相比有所增加,看起来至少与疾病本身部分有关。 罕有急性骨髓性白血病和骨髓发育不良(部分与染色体异常有关)的报告。 3.造血功能 :本品可能与骨髓功能抑制作用有关,此作用呈剂量相关性,且通常可逆。最常见的是白细胞减少症,有时为贫血和血小板减少症,罕见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和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发生。上述情况多数发生在预先有骨髓中毒倾向的患者中,如tpmp缺乏、肝肾功能不良,以及同时接受别嘌呤醇治疗而本品减量失败的患者。(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平均红细胞容量和红细胞血红蛋白量增加与接受本品治疗有关,这种改变是可逆转的,呈剂量依赖关系。也曾观察到有巨幼红细胞性骨髓改变,但罕见严重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及红细胞发育不全。 4.易感性 :接受本品单独治疗或与其它免疫抑制剂联合用药,特别是皮质类固醇制剂,患者对病毒、真菌和细菌感染的易感性增加。 5.胃肠道反应 :少数病人在首次服用本品后出现恶心,餐后服药可以缓解。 接受免疫抑制疗法的器官移植病人曾出现严重的并发症,如 :结肠炎、憩室炎及肠穿孔,但其病源学仍未确立,同时也不排除此反应与使用大剂量的皮质类固醇有关。曾有报告指出,肠炎患者使用本品后,可导致严重腹泻,重复用药后,腹泻重复发生。当此类患者使用本品时,应谨记病情恶化可能与药物有关。 曾有少数病人接受本品治疗后出现胰腺炎的报告,尤其是已诊断出肠炎的肾移植患者。虽已证实个别病例重复用药后,反应再次发生,但仍难以确定胰腺炎与使用某种药物有关。 接受本品治疗,偶尔会出现胆汁郁积和肝功能衰退的报告,通常停药后可恢复。上述情况可能与过敏反应的体征和症状有关( 参见过敏反应) 。 罕见、致命的肝脏受损与长期服用硫唑嘌呤有关,主要是器官移植病人。组织学检查包括窦状隙扩张、紫癜性肝炎、静脉闭塞疾病和小结再生性增生。有些病例停用硫唑嘌呤后可获得短期或长期的肝脏组织学、体征和症状改善。 (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禁忌 | 1.对硫唑嘌呤或其他任何成份有过敏史者禁用。 2.对6-硫唑嘌呤(6-mp)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
注意事项 | 1.用药监测 :使用本品具有潜在的危险性,只有当确保患者在整个治疗期间能够得到充分的不良反应监测时,方可用药。 在治疗的前8周内,应至少每周进行1次包括血小板在内的全血细胞计数检查;如果大剂量给药或病人肝和/或肾功能不全时,应增加全血细胞计数检查的频率。此后,检查次数可以减少,但仍建议每月检查1次,或至少每3个月检查1次。 应告知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在出现任何感染、意外损伤、出血、或其它骨髓抑制表现时,立即通知医师。 2.肾和/或肝功能不全 :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品时,需特别注意血液系统的监测,并降低用药剂量。 本品的毒性可能随肾功能不全而增强,但并未被对照研究结果所证实。尽管如此,仍建议按照正常剂量的下限给药,并应密切监测血液系统的反应,如出现血液学毒性,应进一步降低药物剂量。 对肝功能损伤患者进行本品治疗时也应注意,定期检查全血细胞计数和肝功能。由于本品在此类病人体内的代谢可能受影响,因此本品应按照推荐剂量的下限给药。当出现肝脏或血液学毒性时,应进一步降低药物剂量。 有限的证据显示,使用本品对患有次黄嘌呤-鸟嘌呤-磷酸核糖转移酶缺乏症(累-奈氏综合征,lesch-nyhan syndrome)的病人不利,因此,本品不应用于此类代谢疾病的患者。 同时接受或近期内刚完成细胞生长抑制剂/骨髓抑制剂治疗的患者,慎用本品。(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3.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禁用活疫苗。(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个别患有遗传性硫嘌呤甲基转移酶(tpmt)缺乏症的病人,可能对硫唑嘌呤的骨髓抑制作用异常敏感,在接受本药治疗初期,有快速形成骨髓抑制的倾向,合并使用tpmt抑制剂如 :奥沙拉秦、美沙拉秦或柳氮磺吡啶后,此作用会加重。在接受6-巯基嘌呤(硫唑嘌呤活性代谢物)联合其它细胞毒药物(见 【不良反应】)治疗的患者中,报道在tpmt活性降低及继发性白血病和骨髓发育不良之间可能存在联系。 (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相互作用 | 别嘌呤醇 :别嘌呤醇对黄嘌呤氧化酶有抑制作用,可导致有生物活性的6-硫代次黄苷酸减少为无活性的6-硫脲酸。当别嘌呤醇、氧嘌呤醇和/或硫嘌呤醇与6-巯基嘌呤或硫唑嘌呤合用时,硫唑嘌呤的剂量应减至原剂量的四分之一。 神经肌肉阻滞剂 :本品可增强去极化药物如 :琥珀胆碱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以及减弱非去极化药物如 :筒箭毒碱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华法林 :本品可引起华法林抗凝血作用的减弱。 细胞生长抑制剂/骨髓抑制剂 :在使用本品治疗过程中,应尽可能避免与细胞生长抑制剂和骨髓抑制剂合用,如青霉胺。曾有些相互矛盾的临床报道指出,本品和甲氧苄胺嘧啶/磺胺甲基异恶唑(复方新诺明)合用导致了严重的血液学异常。 曾有1例报道提示,合用本品和血管紧张素酶抑制剂-卡托普利有发生血液学异常的可能。 本品有可能增强西咪替丁和吲哚美辛的骨髓抑制作用。 其它相互作用 :由于体外试验证据显示,氨基水杨酸衍生物(奥沙拉秦、美沙拉秦和柳氮磺吡啶)对tpmt有抑制作用,故当病人正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谨慎使用此类药物(参见注意事项)。 在体外试验中,速尿可破坏人体肝细胞对硫唑嘌呤的代谢作用,但其临床意义尚不明确。 疫苗 :本品的免疫抑制活性对活疫苗能够引起一种非典型的潜在性损害。因此,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使用活疫苗在理论上是禁忌症。 本品很可能对无活性疫苗有减灭作用,曾有合用硫唑嘌呤和皮质类固醇的患者使用乙肝疫苗后出现此类作用的报道。 一次小型的临床研究表明,以抗被膜特异性抗体的平均浓度评价,本品对多价肺炎球菌疫苗的活性无影响。 (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贮藏 | 25℃以下避光保存。 |
包装 | 50mg*50片/盒。 |
有效期 | 24个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0153 |
生产企业 | 浙江奥托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