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盐酸氟桂利嗪胶囊
商品名称:盐酸氟桂利嗪胶囊(桂克)
英文名称:flunarizinehydrochloridecapsules
【成 份】
分子式:c26h26f2n2·2hci
分子量:477.42
【药品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桂利嗪,其化学名称为:(e)-1-[双(4-氟苯基)甲基]-4-(2-丙烯基-3-苯基)-哌嗪二盐酸盐。
【主要作用/适应症】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性 状】本品为胶囊剂。
【用量用法】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粒,65岁以上患者每晚1粒。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无法接受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可视为病人对本品无反应,也应停止用药。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周给药5天(剂量同上)。但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可被很好耐受,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规格包装】5mg*20s
【禁忌使用】本品禁用于有抑郁症病史、帕金森氏病或其它锥体外系疾病症状的患者。
【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瞌睡和疲惫,某些患者还可出现体重增加(或伴有食欲增加),这些反应常属一过性的。长期用药时,偶见下列严重的不良反应:1、抑郁症,有抑郁病史的女性患者尤其易发生此反应;2、锥体外系症状(如运动徐缓、强直、静坐不能、口颌运动障碍、震颤等)老年人,较易发生。报道的较少见不良反应有:1、胃肠道反应:胃灼热、恶心、胃痛;2、中枢神经系统:失眠、焦虑。3、其它:乳溢、口干、肌肉疼痛及皮疹。
【儿童用药】由于本药能透过血脑屏障,有明确的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且儿童中枢神经系统对药物的反应敏感;代谢机能相对较弱,目前虽无详细的儿童用药研究资料,原则上儿童慎用或忌用此药。
【注意事项】1、极个别病人在治疗过程中疲惫现象会逐渐加剧,此时应停止治疗。2、不应超过以上推荐剂量。医生应定期观察患者,特别是在维持治疗期间,这样可保证在出现锥体外系或抑郁症状时能及时停药。如果在维持治疗时疗效下降,亦应停止治疗。3、由于可能引起困倦,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者应注意。4、本品可引发锥体外系症状、抑郁症和帕金森氏病,尤其是有此类病症发病倾向的患者如老年患者,所以此类患者应慎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对生殖、胚胎发育、妊娠过程和围产期无任何危害。尚无人体妊娠期间使用本品的安全性资料。虽无本品随人乳分泌的资料,但用哺乳期狗做的试验表明盐酸氟桂利嗪可随乳汁分泌,其乳汁浓度较血中更高,故服用本品的妇女最好不哺乳。
【老年患者用药】由于老年患者神经系统较敏感,代谢能力较弱,在给药剂量上应酌情减少。
【药物过量】基于本品的药理学特性,在过量服用时可能会出现镇静作用和乏力,有报道个例超剂量服用的人(一次服用达600mg)出现瞌睡、激动和心动过速等症状。急性过量时可用活性炭、催吐药、洗胃及支持疗法等方法治疗。尚无已知特有的解毒药。
【药物相互作用】(1)与酒精、催眠药或镇静药合用时,加重镇静作用。(2)与苯妥英钠,卡马西平联合应用时,可以降低氟桂利嗪的血药浓度。(3)放射治疗病人合用桂利嗪,可提高对肿瘤细胞的杀伤力。(4)在应用抗癫痫药物治疗的基础上加用氟桂利嗪可以提高抗癫痫效果。
【药代动力学】本品由肠道吸收,口服后2~4小时血药浓度达到峰值,连续服用5~6周达到稳态。血液中90%的药物与血浆蛋白结合。本品经肝脏充分代谢后,原形和代谢产物可经胆汁排入肠道,随粪便排出。平均消除半衰期为18天。
【药理毒理】盐酸氟桂利嗪为选择性钙拮抗剂,可阻滞过量的钙离子跨膜进入细胞内,防止细胞内钙超载造成的损伤。本品对心脏收缩和传导无影响。
【包装型号】5mg*20s/盒。
【贮藏方式】遮光,密封保存。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1047
【有 效 期】24月
【生产厂家】石家庄市华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药品名称 | 盐酸氟桂利嗪胶囊(桂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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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 | 盐酸氟桂利嗪胶囊 |
商品名/品牌 | 盐酸氟桂利嗪胶囊/桂克 |
主要成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桂利嗪,其化学名称为:(e)-1-[双(4-氟苯基)甲基] -4- (2-丙烯基-3-苯基)-哌嗪二盐酸盐。 |
功效与作用 |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粒,65岁以上患者每晚1粒。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无法接受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可视为病人对本品无反应,也应停止用药。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周给药5天(剂量同上)。但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可被很好耐受,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
副作用 |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瞌睡和疲惫,某些患者还可出现体重增加(或伴有食欲增加),这些反应常属一过性的。长期用药时,偶见下列严重的不良反应:1、抑郁症,有抑郁病史的女性患者尤其易发生此反应;2、锥体外系症状(如运动徐缓、强直、静坐不能、口颌运动障碍、震颤等)老年人,较易发生。报道的较少见不良反应有:1、胃肠道反应:胃灼热、恶心、胃痛;2、中枢神经系统:失眠、焦虑。3、其它:乳溢、口干、肌肉疼痛及皮疹。 |
禁忌 | 本品禁用于有抑郁症病史、帕金森氏病或其它锥体外系疾病症状的患者。 |
注意事项 | 1、极个别病人在治疗过程中疲惫现象会逐渐加剧,此时应停止治疗。2、不应超过以上推荐剂量。医生应定期观察患者,特别是在维持治疗期间,这样可保证在出现锥体外系或抑郁症状时能及时停药。如果在维持治疗时疗效下降,亦应停止治疗。3、由于可能引起困倦,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者应注意。4、本品可引发锥体外系症状、抑郁症和帕金森氏病,尤其是有此类病症发病倾向的患者如老年患者,所以此类患者应慎用。 |
相互作用 | (1)与酒精、催眠药或镇静药合用时,加重镇静作用。(2)与苯妥英钠,卡马西平联合应用时,可以降低氟桂利嗪的血药浓度。(3)放射治疗病人合用桂利嗪,可提高对肿瘤细胞的杀伤力。(4)在应用抗癫痫药物治疗的基础上加用氟桂利嗪可以提高抗癫痫效果。 |
贮藏 | 遮光,密封保存。 |
包装 | 5mg*20s/盒。 |
有效期 | 24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1047 |
生产企业 | 石家庄市华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