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两部门)联合发布十大典型加班案例,明确了工时制度、加班费用、劳动者休假权利等争议的法律适用标准。
两部门表示,近期部分行业企业普遍关注加班问题。劳动者依法享有相应的劳动报酬和休假权利,遵守国家工时制度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加班容易引发劳动争议,影响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对此,两部门高度重视,决定加强对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办案的指导,准确适用法律政策,统一裁判尺度。
此次联合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一方面是提醒用人单位注意违法活动的风险,促进依法规范用工;另一方面是明确用人单位维权的期待,引导用人单位依法合理维权。【/br/】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个部门在典型案例中明确表示:996,即上午9: 00至晚上9: 00,每周工作6天,严重违反了延长工作时间上限的法律,应视为无效。
根据相关公布的案例,张加入了一家快递公司。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月薪8000元。公司的工作时间是早上9点到晚上9点,一周工作6天。
两个月后,张因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拒绝加班,被公司辞退。张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快递公司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000元,最终赔偿8000元。
两部门指出,本案争议焦点为张是否拒绝违法加班,快递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在支持用人单位依法行使管理权的同时,明确规定必须履行保护劳动者权利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制定的加班制度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中违反劳动者规定的加班条款视为无效。
本案中,某快递公司规章制度中996的内容严重违法,延长工作时间上限应视为无效。张拒绝了非法加班安排,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试用期内,不能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因此,仲裁委员会裁定快递公司应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br/】据央视新闻报道,两部门要求切实提高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办理质量,及时纠正用户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和劳动报酬。【/br/】下一步,两部门将继续携手制定指导意见、公布案例、加强信息比对,不断推动审判程序与法律适用的统一衔接,更好地实现仲裁与司法的有效有序衔接,将解决劳动争议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