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临终关怀婴儿房
大约十平方米的一个小房间,并排放着6张婴儿床和1张成人床。4个“父母都不来的”婴儿,正躺在床上。
最小的一个女婴看上去出生没几天,被包裹在厚厚的襁褓中,躺在护工的成人床上,嘴里插着一只斜靠在襁褓上的奶瓶,安静地躺着。
稍大些的三个孩子都只会咿咿呀呀。两个男孩有床头卡,写了姓名、性别和入院时间。一个叫小朱(化名)的孩子于2011年9月24日入院,按时间推算,至少在1岁半以上,但看起来像8个月大的孩子,反应较迟钝。另一个叫小史(化名)的孩子于2012年6月29日入院,显得很兴奋,不停地摇手上抓的摇铃,却没有哭也没有笑。
剩下的一个孩子,没有床头卡,没名没姓,侧身躺着,不停地吮吸自己的大拇指。
前后收治了三百多个孩子
松堂医院办公室的一位管理人员透漏,这里的孩子,都是家长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送来的,是身患不治之症的孩子,并非遗弃。也有不负责任的父母把小孩丢在医院门口,院方会报警处理,因为医院并没有收养权。
松堂医院院长李松堂说,松堂医院是全国第一家有儿童临终关怀病房的医院,前后收治了300多个孩子。
松堂医院注册的有行医执照的医生有8位,诊疗科目包括临终关怀、医学成像、检验化验三项,没有设立常规的内科、外科、儿科等科室。
有的孩子刚刚出生就处在临终期,比如心脏畸形,现有技术不能治疗,是不是需要关怀?明明社会有需求,我们就忽略它吗?我们的文化欠缺,我们就忽略它吗?所以我们就成立了全国第一家临终婴儿病房。这也是全国最早成立的。
一个新生儿,刚出生6天,产科的主治医生作出了“一定会死亡,过不了多少时间”的结论。孩子的父母贷款买了一套两居室,他们特别不幸,如果孩子死在家中,他们将来怎么再在这里居住呢?所以就转到我们医院来了。
这个婴儿在松堂医院待的时间不会特别长。有些孩子已经在松堂医院养了很长时间,比如脑瘫儿。
到松堂医院这儿来的都是有家属、有医院明确诊断证明的临终婴儿。但是,也有“极其特殊”的情况,这又是一个社会问题了。比如说脑瘫婴儿,对一个家庭来说真的难以承受。那么我们就献一点爱心吧,我们就养起来了。而现在的认养制度又存在弊端,政策也制约着我们。
作为卫生系统的医院,不具备民政系统下属机构的收养职能,松堂医院最早是中国老年基金会下属的医院,所以跟民政还是有一点关系。
相关规范和管理滞后
也有不接收小孩的临终关怀医院。
有的医院专注于做临终关怀,让病人有尊严和无痛苦地离世,接收的病人都是肿瘤晚期患者或器官衰竭的高龄老人。进院前要做检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接收。
他们拒绝接收小孩,理由是对小孩的临终关怀和对成年人的方式不一样,医院现在不具备这种条件。
调查发现,这类临终医院收费也普遍比“养老院式”医院高,通常床位费、护工费和营养液等费用加起来,一个月一名病人需要2万元左右。
“临终关怀”作为一个新兴的医疗科目,进入中国时间不长,迄今为止也没有规范化的行业标准和管理体系。尽管中国已经有很多城市有了“临终关怀医院”,也有不少正规医院开设了临终关怀科室,但规范和管理的滞后性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据了解,这些设有临终关怀科室的社区医院对接纳病人有严格的考核。病人要通过社区家庭医生上门问诊、考评,达到接纳的标准才能接纳,小孩不在接纳范围内。而且医院床位紧张,时常供不应求。
即便如此,上海仍有声称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医院、护理院处于监管的真空地带,尤其是一些没有纳入医保体系的私立医院。
父母健在时,小孩不能送到福利院,也不能被收养。所以就会发生父母觉得实在没能力救治孩子而遗弃在福利院门口的情况。
虽然法律规定“父母不具备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小孩也符合被收养的条件,但如何认定?而另外一些“渠道”,比如把小孩“托付”给临终关怀医院任其自生自灭,更是违法行为。
有个孩子放在临终关怀医院,说不想要了,这是不可以的,医院是救死扶伤的,不能允许这么做。如果家长这样做,就是犯了遗弃罪。
我国的政策都是“条状”的,虽有一些福利条款,但是医疗的归医疗,教育的归教育,民政的归民政,缺乏横向的有机联系,无法全方位地保障先天不足的孩子无障碍地融入这个社会。
有了先天缺陷的孩子,非但得不到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力支持,还要承担很多的压力,忍受别人歧视的目光。
如果国家能对先天缺陷的孩子提供一生的福利支持,并有各种保障将孩子纳入正常的社会体系之中,不让家庭成为唯一的负担方,还会有那么多被父母遗弃的孩子吗?有很多这样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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