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8.5 。根据《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由省财政部门指定的“非税收入专用账户”代收代缴,供应商在网上公共资源交易上注册时一次性缴纳1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一年。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应尽快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携带转账凭证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南昌市汝子路 47号)确认。缴纳保证金前将无法参与电子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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