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肺化痰、止咳平喘、护喉利咽、生津补气、调心降火。适用于伤风咳嗽、痰稠、痰多气喘、咽喉干痒及声音嘶哑。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京都念慈菴蜜炼川贝枇杷膏
商品名称:京都念慈菴蜜炼川贝枇杷膏
【主要成份】 川贝母、枇杷叶、南沙参、茯苓、化橘红、桔梗、法半夏、五味子、瓜蒌子、款冬花、远志、苦杏仁、生姜、甘草、杏仁水、薄荷脑。辅料:蜂蜜、麦芽糖、糖浆。
【性 状】 本品为棕褐色稠厚的半流体;具杏仁香气,味甜,辛凉。
【适应症/功能主治】 润肺化痰、止咳平喘、护喉利咽、生津补气、调心降火。适用于伤风咳嗽、痰稠、痰多气喘、咽喉干痒及声音嘶哑。
【规格型号】300ml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每日三次,每次一汤匙,小儿减半。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糖尿病患者忌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患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一周病情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等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品一起服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置阴凉处。
【包 装】玻璃瓶装;每瓶装300毫升。
【有 效 期】36 月
【执行标准】进口药品注册标准ZC20160006
【批准文号】ZC20160006
【生产企业】京都念慈菴总厂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 | 京都念慈菴蜜炼川贝枇杷膏(京都念慈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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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 | 京都念慈菴蜜炼川贝枇杷膏 |
商品名/品牌 | 京都念慈菴蜜炼川贝枇杷膏/京都念慈菴 |
主要成份 | 川贝母、枇杷叶、南沙参、茯苓、化橘红、桔梗、法半夏、五味子、瓜蒌子、款冬花、远志、苦杏仁、生姜、甘草、杏仁水、薄荷脑。辅料:蜂蜜、麦芽糖、糖浆。 |
功效与作用 | 润肺化痰、止咳平喘、护喉利咽、生津补气、调心降火。适用于伤风咳嗽、痰稠、痰多气喘、咽喉干痒及声音嘶哑。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日三次,每次一汤匙,小儿减半。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忌用。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患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一周病情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等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一起服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置阴凉处。 |
包装 | 玻璃瓶装;每瓶装300毫升。 |
有效期 | 36 月 |
批准文号 | ZC20160006 |
生产企业 | 京都念慈菴总厂有限公司 |